价值多少纳入固定资产?
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国家会计法规对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资产价值标准作了明确规定,凡企业、事业单位购置的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资产列入固定资产管理。纳入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资产,应当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执行,工程待核销资金中设备投资的核销,应当按照国家基本建设投资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上述关于价值标准的规定是纳入国家固定资产管理的低限,在实际工作中,各单位可以根据管理工作的需要,对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属于行政事业单位主要用具设备和在用贵重物品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具体标准由主管部门根据需要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