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化工程入固定资产吗?
根据现行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做为固定资产。
从您提供的情况分析,您单位的亮化工程依附于办公楼,其主要功能突出的是办公楼房屋的特征,而且其价值已经达到50万元,符合固定资产的两个特征,即使用期限超过1年,而且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参照建筑物核算的规定,可以合并在房屋建筑物的原价中,纳入固定资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