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换冻结股份什么意思?
这个是指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果一次全部转让的有例外规定;超过25%的话,必须披露。 当然这种是针对公司董监高(现在有些新上市的公司要求更严,对董高限售)。对于一般股东来说,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上市公司不得以公开发行证券的方式为上市或非上市的公司融资”。所以一般来说没有限售和禁止转让的说法.但下列情形除外:
1) 上市公司为收购其他企业而发行的股票,按照相关规定上市交易的;
2) 上市公司为了实施重大资产置换或者资产收购而发行的新股,以及采用募集配套资金方式发行的新股;
3) 上市公司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而发行的股份;
4) 上述第(一)(二)项规定的情形,涉及债券发行的还包含:
① 上市公司作为借款人到银行借款,以自有或他人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 ② 上市公司作为担保人,以其股权提供担保的;
③ 其他需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
以上三种情况都需要严格按相关法规及时披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