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股权投资权益法?
从股权投资的定义说起。 《企业会计准则》将股权投资定义为:“投资方对企业进行的投资,即企业对被投资方的净资产拥有所有权”。 如果仅仅对被投资方进行资金的投入(如成立时注册资本的实缴),则属于所有者权益中的资本金;如果除了资金投入之外,还提供了服务、授权或其他形式的付出,导致在被投资方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发生了转移,则属于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
其次,谈谈如何运用权益法进行核算。 以对A公司(被投资方)的股权投资为例说明。在初始投资时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应按成本计量并确定其账面价值,同时记入有关科目。 这里所谓的成本,是指购买价款或发行价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
但是,对于以发行股票方式取得的股权投资,其成本为所发行的股票面值总额;而以现金等资金形式取得的股权投资,其成本还应包括交易费用。 至于账面价值,则是该项投资的成本减去累计减值准备后的差额。当发生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资本公积等,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项目时,应相应调整账面价值。
在后期,如果被投资方实施了利润分配或者资本公积金转增资本等,使所有者权益减少,则相应调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虽然使用权益法要求我们对被投资单位的相关经济活动进行全面、真实的反映,但我们只能获得被投资单位的个别报表数据,无法获取整个报告期的完整信息,因此我们在运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时需要结合自己的经验判断,进行分析估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