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如何确定首套房?
最近很多新上海人问这个问题,其实之前的老政策是只要在上海无房产且无贷款记录,无论外地有几套都算首套,利率享受首套优惠;
而新的政策是,在上海市无房无贷且在上海限购区域外的某地无房的,算是首套,在上海市无房无贷且在上海限购区域的某地有房的,算是二套。 看似很复杂,举几个例子说明下情况: 例子1:甲在上海无房产,也无房贷记录,则不论他在老家有几套,在上海都是按首套买房计算;
例子2:乙在上海无房产,但有商业贷款记录,则不论他在老家有几套,上海的房价都按二套算;
例子3:丙在上海郊区有套住房(非限购区域),无房贷记录,则在市区买房,按首套算;
例子4:丁在上海郊区和外地均有房产,在上海买房,按二套算。
所以,新政后,对于在上海已有房但在外地有贷款记录的(无论是否有房),上海再买房的话,按照二套首付比例50%、利率上浮1.1倍。
而对于在上海及周边地区没房的,但在外地已有一套或多套房的贷款记录,在上海购房,按照二套首付比例50%,利率上浮1.1倍。 新政前,外地有贷款记录但无房子,上海买房还是按首套算,利率还可以低至基准; 新政后,这种情况如果还按照之前的标准,就存在漏洞了。 因为无论是哪种贷款方式,征信报告上都会有体现,只要有贷款记录,就算是在外地有房未还贷,也是属于二套的情况,首付和利率都不能低于二成和房贷利率的基准上调15%! 所以可以看到,之前的政策执行的时候,不管是商业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在外地的贷款记录都是不计入到上海的政策范围。
但现在,不论是商业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在外地的房屋套数与信贷政策都会一并纳入评估范围内,也就是说,之前那种“假离婚”的方式行不通了,即使原先名下无房也无贷,但只要在外地有过贷款或按揭购车,在上海买房都将受到限制,这无疑是给炒房客泼了一盆冷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