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的贷款怎么办?
近日,一则“贷款还未还清的看过来”的消息刷爆朋友圈,引起了部分正在或准备贷款买房人的广泛关注。消息称,自2008年以来,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利率下调至最低点,最近一年人民币贷款实际利率亦下降一半。若在原有贷款尚未还清的情况下,将原有贷款进行置换,以新还旧,则新利率将降低或维持原有利率不变。
对于手头正在还贷款的人来说,这确实是一个好消息。不过,面对各类理财产品的蓬勃兴起,以及不少银行推出的利率更低的“新一贷”等产品,大家普遍关心的一个问题就是:我是否要进行置换呢?
如果选择不换,继续按原贷款合同履行,则只要手头充裕,可以把每月的月供多些,缩短还款期限。原贷款合同一般规定,贷款期限不得超过20年。按照最新的生活水平(10年前生活质量与传统生活相比)和利率水平来说,选择20年期限并非最优解。如果选择换,那就要比较新、旧两套贷款的利弊。
按照消息中所提供的内容,“原贷款金额在20万元至80万元左右的,置换后额度不变;原贷款金额在80万元至100万元左右的,可置换为不超过50%额度;原贷款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可置换为不超过40%额度”。也就是说,原贷款在20万至80万元数额的,更换后的贷款金额不变;原贷款在80万元至100万元的,可换为贷款不超过50%;原贷款超过100万元的,可换为不超过40%。
一般说来,现在在银行申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如果选用等额本息方式还款,则利息总计会比采用等额本金方式归还要多出几万元,甚至更多。采用等额本金方式,在初期每月的还款当中,原本所需要的利息支出会比等额本息方式少。但毕竟当初在贷款时银行所收的基准利率是一样,所以最后的利息总数其实是一样的。
所以,按现在的规定进行换算,如果采用新贷款80万元、20年期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计算,原先每月还6888.89元,而现在只需每月还6250元,原本每月多还637.5元,20年累积下来将超过1.5万元。
虽然,按照现在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利率对比10年前降了不少,而现在的一元人民币能够购买的商品和服务比以前更多,但如果在贷款还清之前,国家贷款利率再下降50%的话,那么,以80万元20年贷款期限、等额本息还款方式来计算,还是比原来少还5400元。
现在,“新一贷”的还款方式主要可分成两种:一种是等额本息法;另一种是等额本金法。两种算出的利息差别不大,这里就不展开计算了。从两种不同的还款方式来看,虽说,原先的贷款是在等额本息方式下正常还款的话,未来还是按这种方式还款的话,在利息上并没有占到便宜。但原来采用的是等额本金的方式,而置换到新贷款之后,仍旧采用这种方式,那么在减去原先多余归还的本金之后,未来所还的利息比用等额本息方式还要更少。
所以说,这样比较下来,如果原来自己的贷款采用等额本金方式,而其现在依旧采用这种还款方式的话,则其可以少还的利息也就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