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下来前换工作吗?
谢邀 作为在金融行业从业多年的从业者,见过的客户和遇到的问题都是千奇百怪,所以这个问题还真的有一定的代表性。首先回答这个问题的核心在于:是否会影响放款?答案是肯定的,影响放款与否取决于两个因素,第一个是放款机构(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对于借款人单位的审核要求,大多数情况放款机构都会要求借款人是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正规在职员工;第二个因素是放款机构对借款人收入的认定,通常放款机构会参考借款人近半年的流水以及借款合同中约定的还款来源,如果是信用贷款则还会结合负债情况进行综合判定。 如果客户在贷款申请过程中向放款机构提供的申请材料中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的,就有可能导致放款机构拒贷或提高授信条件,因此需要格外注意:
1. 提供的资料里有离职证明;
2. 提供的资料里有法院执行文书;
3. 近6个月的流水显示有代发工资但无对应交易对手信息或存在进账出账但未达标的情况;
4. 收入证明与流水不匹配;
5. 有房贷或者车贷等大额消费类负债。 但需要注意的是,只要放款机构进行严格审核即可,并不会主动调查劳动者是否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因此劳动者不存在故意提供虚假材料的行为,即使被放款机构发现也不会受到什么法律制裁,当然不良记录会保留在征信报告中。
但如果劳动者是恶意骗贷的,就另当别论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 骗取信用卡信息的,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