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实物增资要发票吗?
作为会计,应该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即使老板说了也不行 否则你让做假账的人有了可乘之机! 这个钱如果已经花了,就必须要有个凭证,可以是有发票的资产购买,也可以是个无票支出(比如借款用于支付这个费用),但无论怎样,必须要有这个支出 在企业正常经营情况下,这些费用都是要取得发票才能支出,现在你为了增加注册资本而取不发票,那么等以后你经营过程中发生了类似费用而未取得发票时,你怎么处理?按现在的做法调整入库还是怎么样?肯定不能这么做,所以这种结果只能是前期骗过工商局,后期被工商局发现后罚款甚至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
对于认缴出资,股东只是承诺这个资金额度,没有具体要求一定要实缴多少出来 如果实在要操作,就只能走其他应付款,先挂在这个股东个人名下,等以后有实际支出时再冲减 这样操作确实很麻烦,而且股东个人还要承担一些涉税风险,建议不要这么操作
以上只代表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不喜轻拍,尊重劳动,感谢关注
以实物出资必须评估作价,该实物作价后的总价值可以是现金、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具体要看公司章程中如何规定的。
根据《公司法》第十一条: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