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银行有信用贷款吗?
东吴银行有信用贷款吗?
1、个人服务
(1)个人消费贷款:用于购买本行发行的个人购房理财产品、个人汽车贷款、个人住宿贷款、个人旅游贷款等,或用于各种消费支出等;
(2)个人助业贷款:指银行向客户发放的用于生产经营的贷款。具体客户层面是指银行对个体经营者提供的用于合法生产经营的贷款。贷款用途仅限于用于支付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购买资金、改进生产装备、更新经营设备、扩大经营规模等,不能用于股权和证券投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它用途;
(3)东吴个人综合消费贷款:指以抵押、质押和保证担保等形式,限定用于个人住房、汽车、一般消费品、婚庆、少儿教育等个人综合性消费,用于法律法规允许的个人消费用途的贷款;
(4)名校客户消费贷款:指以“百校计划”中签约的高校学生为服务对象,客户年龄须在25-35周岁之间的消费贷款。其贷款用途仅限于用于消费,不得用于法律法规禁止用于的用途;
(5)新按揭客户贷款:指已购入住房,办妥购房按揭抵押贷款后,且已正常还款一至二年的客户,因资金周转需要,以现有住房作反担保而向银行申请的个人贷款;
(6)个人循环贷款:是指银行向客户提供一定期限内的贷款额度,客户可以连续、循环使用等额度贷款的一种业务。其特点是银行按客户的需求,一次性发放贷款额度,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方便客户随时用于其合法符合合规用途的资金需求;
(7)假日小额贷款:指银行为解决在“五一”、“十一”、春节等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客户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临时发生的资金需求而开展的节假日小额贷款业务。
2、企业服务
(1)服务中小企业:服务主要面向江苏及上海等周边地区经银行评级授信认定的中小型企业客户,其中本行单项授信业务中的企业客户原则上要求为江苏区域中小企业;
(2)非生产性经营贷款:是指银行作为投资银行,以股权或债权方式,面向中小企业发放的用于企业日常营运、收购、调整结构、促销或对外投资等的资金。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融资、短期公司理财、交易结算、咨询融资、信托融资等;
(3)业务发展基金贷款:指银行使用资本金或经营收益,按规定发放于业务发展项目上的贷款,在性质上属于委托贷款,并必须限定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的项目。
(4)银租联贷:指银行以担保方式,向租赁公司贷款,再转贷给国内企业的租赁形式。
(5)保理业务:中国东方银行苏州分行依托国家经贸委全国企业信用系统,按照客户信用状况,对经认证的合格供应商所提供的有应收账款作为担保 的贷款。
(6)购汇贷款:用于我国合法持牌的外贸经营企业或外资企业为扩大出口,在进出口贸易中,以提供信用证、保函为基础,以企业自有资金购汇(人民币或外币) 向银行提交的结算贷款。
(7)个人汽车分期贷款:苏州银行向符合规定条件的个人发放的,以客户所购固定贬值品(汽车)作为抵押物,并支付一定费用的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