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贷款何时开始?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从2005年开始办理,每年办理的时间是7月份(2014年7月3号起)到10月份,具体地址在教育部网站上可以查到。 申请贷款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一)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借款人学费收据原件和复印件;
(三)《学生证》原件和《学籍档案证明材料》(到入学通知书上注明的学院开具);
(四)《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用A4纸打印出来并按表格填写要求填写完整且签字、盖章;
(五)《借款承诺书》;
(六)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办理程序如下:
(一)借款学生及其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提交上述第(二)条中的相关材料;
(二)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核对材料的真实性并决定是否受理;如同意受理,则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
(三)借款学生携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到国开行指定承办银行营业网点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借款合同;
(四)银行审批后发放贷款,并将贷款划付至借款学生指定的帐户。
贷款流程:
(一)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提出申请,提供申请材料;
(二)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审核无误后,交经办人员报送人民银行征信部门进行审核(含学生身份信息及学籍信息);
(三)审核合格后,经办人员将《大学生城镇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助学贷款申请表》报送到经办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四)银行按照协议规定发放贷款,并将贷记凭证送交经办部门备案。 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经办银行应及时与借款人和保证人签订借款合同和保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