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主席都连任吗?
是的,但是有特殊情况出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大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一般来说,国家主席是可以连任的(注意一般说法)。即除某人因故去职或犯错误被免职外,一个总统是不会有中途换人的情况的。这保证了国家政权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这也是共和国区别于君主制国家的最大特征之一。
但是在特殊时期,也有特例产生。比如1976年的“批邓”运动。当时因为邓小平是建国后连续担任几届政府总理并且是党内的主要领袖人物,所以就在当年停止了邓小平的职务,由华国锋代理总书记兼国家主席,随后又撤销了邓小平的一切职务。这在理论上是没有先例的——因为按宪法规定是不能停止一位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工作的!但特殊就特殊在这里——当时的情况可以说千钧一发,局势非常不稳定,为了扭转这种局面,不得不打破一切程序和惯例,采取非常措施。当然这种做法也带来了后来的其他问题……不过这是另外的故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