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投企业如何估值?
VC(或PE)对目标企业的估值,通常采用以下三种方法: 一、收益现值法 收益现值法是将未来收入流进行资本化,从而得到该项资产的现值,以该现值作为估值的方法。其原理如下: 二、现金流贴现法 现金流贴现法就是将未来的现金流量按照一定折现率折算成现值,以此确定资产价值。其中,折现率是投资于该项目的风险报酬。如果项目风险较高,则必须给予投资者较高的预期报酬率;如果项目风险较低,则可以给予较低的预期报酬率。 一般来讲,创业企业的估值都采用现金流贴现法,因为创业企业未来的现金流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三、相对价值法 比较法是相对于绝对价值法的概念,是指将目标公司价值与类似公司的价值相比,或者将与目标公司情况相似但业务经营业绩不同的公司所拥有的股权加以对比来估价。这种评估方式也被称为“相对方法”。
在采用比较法时,需要选择可比公司,以及合理地确定各可比公司在价值判断中的权重,然后计算出目标公司的总价值,最终得到每个股东所拥有的权益价值。 采用相对评价方法应注意: (1)选取的可比公司应具有合理性,且所选的公司须同属于一个行业,这样才有可比性; (2)不同阶段的创业企业及其可比的已上市公司,由于发展阶段的不同,其估值方法也不尽相同。在具体应用相对评价方法时,还应考虑公司处于什么样的阶段。
创业投资企业作为一种新型的金融投资机构,其投资业绩对于创业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因此确定一个科学可行的创业投资企业绩效评佑机制就显得十分必要。而在对创业投资企业进行绩效评价之前,我们首先要对创投企业进行准确估值,确定创投企业在所有出资人或潜在投资人出资后的价值。对于常规企业价值估值而言,已经形成比较规范和统一的方法体系,而且各种专业估值机构也相当活跃;然而创业投资企业估值是一个相对复杂的估值问题,目前国内外学术界与实务界对于创业投资企业估值主要关注于所投资的创业企业或创业投资收益方面,而对投资创业企业之前的创业投资企业整体进行估值研究还较少。究其原因,主要是创业投资企业所投资的创业企业大多属于高科技企业,而高科技企业大多拥有大量的知识资本和无形资产,技术不确定性、高风险性和未来发展高度不确定性使得对其价值量化存在很高的难度;另一方面,创业投资企业尚未退出所投企业且所投初创企业尚未盈利,甚至存在严重亏损,也使得依据常规的收益法对投资之后的创投企业整体估值存在一定的局限。因此,本文力图从基于投资之前的创业投资企业角度出发,探讨一种可行的创业投资企业估值方法。
国内外关于创业投资企业估值方法的最新研究文献成果主要有两类方法体系:一类是采用类似于实物期权的估值方法,这类方法主要借鉴财务学的实物期权理念。另一类是基于知识资本模型的评估方法,其主要研究文献有李常青(2006)等人运用基于知识经济时代的企业价值评估体系,从创业投资企业的核心资本——人力资本、组织资本和客户资本等三大知识资本构成要素为切入点,对创业投资企业进行估值研究。
上述两类方法为创业投资企业估值提供了重要的思路,但从另一方面看,仍然缺乏一种既科学可行又能普遍适合于创业投资企业整体估值的评估模型。因为从创业投资企业价值本质角度来看,根据创业投资企业经营管理实践,其价值来源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投资之前的资本金以及投资之前的投资收益(利息收人或管理费收入等);二是由于投资行为所形成的未来投资收益现值和残值(如果有的话)。因此,对投资之前的创业投资企业整体估值应当综合考虑资本金价值和投资行为所形成的投资收益现值和残值,由此基于资本资产定价模型和风险投资现金流评估法构建出创业投资企业价值评估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