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拉黑的还能贷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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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的p2p金融爆雷案,无一例外都有一个这样的过程:投资高收益—宣传套路深深深—平台跑路崩盘。就在前不久,警方在侦办一起p2p平台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时,还发现了一个隐形的“银行黑名单”。而这个“银行黑名单”上,赫然就有一些投资人的姓名。

当时,警方接到报案,一起位于东城区某大厦内的P2P理财公司疑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待警方深入调查后将这家公司以及该平台运营负责人控制之后警方还发现,这家公司实际上自2017年起便开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之后便以各种名目,套路诱惑投资人将自己的资金投入该公司的“宝盈系列”、“开泰系列”等多个理财产品中。

而待警方进一步调取涉案公司的贷款资料时发现,在该公司及其所谓的“宝盈系列”、“开泰系列”等多个理财项目中,还有两个名字在该公司的贷款资料中“扑朔迷离”地闪现着。他们便是杜某、付某。

但事实上,二人早在多年前便因贷款问题与这家P2P公司打过交道,当时二人便因贷款问题与该P2P公司发生了纠纷,并且还曾经向公安部门报警。而后来P2P公司便以“合同纠纷”为由将二人起诉至西城法院。待二人胜诉后,二人虽如约履行了法院判决,但P2P公司依旧坚称债务尚在,并声称二人有资金占用成本,钱借出去是要还本付息的。就在二人坚持不懈地与其交涉此事近2年之后,2019年9月11日,P2P公司向二人归还了全部欠款。

而当警方调取二人还款凭据时发现,二人所还之款,其抬头赫然即是之前二人向P2P公司维权时所留存的地址、电话均与当前涉事P2P公司所留电话、地址完全不符。

而这还没有完,在该P2P公司给二人所列的还款计划书显示,公司声称二人尚欠其345万元,而让二人意想不到的是,该公司在将二人所还之款划走之后,又再次以该笔债务向二人主张权利,并且于2020年4月29日以“不当得利”为由又将二人告上法庭。

不过,本案不同于以往的就是,在法庭上,二人向法庭所出示的相关书面材料、信息,让法庭对该公司的真实面目有了重新的认识,并最终在其主张权利的期限届满之后,未再支持该公司诉求。而在本案结案后,这家P2P公司便被法庭拉入了“黑名单”,但殊不知该P2P公司竟然还利用该“黑名单”继续对外行骗,继续行非法集资的“勾当”。该P2P公司先是将自身拉入该“黑名单”以蒙蔽一些尚不了解情况的投资人继续投资。而更重要的是,P2P公司甚至在该公司将部分投资人收益“变现”之后,又以投资收益作假的方式瞒天过海,使得该公司的资金链并未出现断裂。

但尽管如此,因该P2P公司“摇摇欲坠”的架构,该公司的“套路”还是逐步败露,特别是在一些老投资人要求退还“剩余本息”时,该公司便无法抵抗潮水般“要求退还剩余本息”的请求,最终爆雷崩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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