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四个月的药能吃吗?

乔精蕊乔精蕊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药物都有有效期,那么过了四个月的药是不是就失效了呢? 一般来讲,药物分为化学药品及中药制剂两大类,两者存储的条件要求不尽相同. 临床上常用的化学药品大多为处方药(Rx),这类药物的有效期一般标注的是“有效期至”某某年某某月,如说明书未标记生产批号的则标注失效期到某月某日;而中药制剂多为非处方药(OTC),其包装上标注的有效期标注一般是“有效期至”某某年某某月,注意这里的有效期不是失效期。

无论是什么类型的药物,只要在有效期内使用都是安全的,但是!但是!过了有效期的药物肯定不能再使用了,无论是否超过一个月或者一年,都只能丢弃。因为药效的发挥依赖于有效成分的数量和质量,任何外界因素都可能对有效成分产生破坏并影响药效,时间就是其中之一。

一般情况下,药物在存放过程中会发生物理化学反应,使药物的颜色、气味、稳定性等发生变化,疗效也可能会降低甚至消失,严重的还会出现毒副反应。例如阿司匹林片,在有效期内可能只有颜色和味道发生轻微变化,而在失效期内却会出现分解产物,严重时可诱发哮喘。 过期的药品应该严格禁止再吃,但过期药品的处理也不能随意。如果正确储存,某些药品可以较长时间继续使用,但要避免儿童误服。比如,外用的软膏、霜剂,如果保持密封、没有漏气,可以在常温下保存2~3周;眼药水、滴鼻液等药物,只要瓶口无霉点,可以使用;粉剂、颗粒剂、冲剂等药物若保持干燥,也可以继续使用。 但对于一些特殊药品,过了有效期就不能再用了。这些药品包括:疫苗、免疫球蛋白、血液制品、放射性药品等。

提醒大家,用药一定要看日期,别因小失大。

容樱俊容樱俊优质答主

我有过一次惨痛的经历,去年冬天因为身体不舒服去医院看病,医生给我开了三种药物(都是抗生素类的)让我拿回去服用。当时在车上,我看见说明书上写着有效期是到2015年3月份,现在已经是7月份了,我当时想的是反正吃了也没事就回家准备吃药了。 结果回到家后,我媳妇说她在网上看了这个东西不能吃了会中毒,我就赶紧打电话给医院询问一下。还好,医院的药剂师告诉我说药品的有效期一般是从药品出厂开始计算有效期的,不是从药品销售出去的时候计算的,这也就意味着这个要还可以吃! 但是,我们也不能保证所有的药物都有这样的规定,所以,建议题主还是不要吃这种已过期的药品,否则如果出现了不良后果可能就要自认倒霉了。

我来回答
请发表正能量的言论,文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