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股份如何核算?
谢邀~ 首先,需要明确一点概念:会计上的“资产”=财务上的“资产”=法律上的“财产所有权”。而公司法意义上的“财产”与会计概念不同、范围更广。在计算每股收益时,会考虑作为企业法人或其他依法具有独立市场主体资格的组织所承担的所有债务(包括或有负债)。股本的账面价值不等于实际价值。 其次,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注册资本为非实缴资本的股份有限公司,其初始股本按照发行股份的数量乘以股票面值确定。理论上说,股票的面值就是该公司股东全部持股金额的参考价值。
如果企业有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要计入股本。 如果有负债,要扣除资产负债率,这个要在计算权益总额的时候减掉。 最后,将上述各金额相加以得出最终答案。 举例说明: A企业经批准采取增资扩股的途径增加注册资本100万元,其中,股东甲新增投入资本30万元,股东乙新增投入资本70万元,企业没有留存收益和待处理财产损失。则: 增加股本:借:股本 100 贷:实收资本——甲30 ——乙70 同时: 减少实收资本——甲30 ——乙20 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应披露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反映本期所有者权益(股东权益)的期初余额和期末余额,以及各项具体项目变动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