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如何应对逃税问题?
这个问题我十年前想了很久,当时我在国外读书,国内刚大学毕业。 我的想法很简单,税收就是国家为了维持社会运行向人民征收的手续费!既然是手续费,那么收多收少就应该由具体事情而定;如果是违法的,那么应该重罚。 但是在中国目前的环境下,我似乎没有资格这么理想化。
首先,政府职能存在越位现象,很多不该由政府做的事政府在做,很多本该政府做的事情却没有做好,财政收入的很大一部分被用来做这些本不应由政府做的事情。
其次,公民的纳税意识普遍比较薄弱。在中国,绝大多数人的观念里“交税”=“缴税”,而没有意识到“交税”=“交纳税款和滞纳金”+“交纳罚款”+“承担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201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加大宣传,提高公民的纳税意识是必要的。
地方政府间的竞争导致大量偷税漏税现象发生。由于财政收入由各级地方政府分成(一般情况为市级政府40%,县级政府60%),因而地方财政收支压力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当地官员的任职晋升。在这种刺激下,一些地方官员通过种种途径(如设立开发区、工业园,给落户企业退税等)减少本地财政上缴量甚至偷税漏税,以完成自己的政绩。有些地方财政收入紧张,而支出却又非常大,比如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的投入,于是只能到处借钱,靠借新债还旧债过活。这种通过透支未来的的方式来满足当下需求的作法必然加重纳税人的负担。
所以我说现在不可能按照我理想的方式执行,因为我们这个群体(纳税人)的觉悟还没到那个程度,我们的政府还存在越位现象。但是,我们应该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