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进行资产证券化?
一般说来,基础资产的原始人之所以要将缺乏流动性的资产“证券化”,通常出于以下目的:
一是实现风险转移分散。原始权益人持有基础资产而获得收益,同时承担基础资产发生违约回收风险(信用风险)及利率波动再投资风险(市场风险)。通过将基础资产委托给SPV,由SPV发行证券,原始权益人实现了风险、收益与所持基础资产的分离。投资者购买受益凭证,从而实现证券化风险的分散化。
二是获得低成本融资。一般说来,资产证券化能为发起人节约成本,带来收益。这是因为基础资产的收入流入相对稳定,信用风险易于评估,同时又具有抵押担保的作用,所以由SPV发行的受益证券通常能获得高的信用等级,从而使发行利率较低,使融资成本也较低;另一方面,资产证券化还可用以后将要取得的收入来抵补现行成本,使成本费用在受益期间内得到补偿,使项目在实施一开始就具有盈利性。
三是使资产具有流动性,优化企业财务状况。由于基础资产转化为证券,具有了市场流通性。同时,通过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从发起人的资产负债表“脱钩”,减少了固定资产占用,增加现金和流动资产,大大改善了资产的流动性结构和财务状况。此外,对政府机构或政府指定机构为进行公共目的的投资而进行的资产证券化,还有着降低投资成本、缓解财政支出压力、实现政企分离等作用;对于国外发包的PPP项目、BOT、TOT项目进行证券化,还有着在国际市场上融资和实现再投资的杠杆等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