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经营范围是什么?
幼儿园是公民、法人和有关组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而举办的在教育局、民政局批准下实施的幼儿教育的机构。幼儿园分为公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民办非企业幼儿园,民办非企业幼儿园是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小学、初级中学、初级高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实施6周岁以上3周岁以下学龄前幼儿的教育。幼儿园具有法人资格,取得相应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
民办非企业幼儿园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一种类型。举办民办非企业幼儿园,由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批。民办非企业幼儿园是从事非营利性幼儿教育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民办非企业幼儿园应当具备法人条件,主要包括:
1、经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设置标准审批许可;
2、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
3、有与开展幼儿教育培训相适应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4、有符合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民办非企业幼儿园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应经民政部门民政部门核准登记。因此,民办非企业幼儿园不同于企业或者其他非企业单位,其从事的活动应当是非营利性的,既不向投资者或者举办者分配学费和其他受托资产及增值部分,也不向教师分配劳动报酬以外的其他费用。登记管理机关是各级民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