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证明贷款吗?
国家为下岗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等特殊群体创业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即以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或组织起来就业担保贷款形式,由地方设立的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原小额贷款担保基金)提供担保(或取消担保、直接以个人信用担保),由地方财政给予贴息(中央财政对东、中、西部地区分别按贷款本金的30%、50%、70%给予贴息,东部地区的贴息资金由地方财政全部承担),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的贷款。其他人员创业不能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政策扶持。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10万元,具体贷款额度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根据人数和实际需要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每人不超过5万元,总额度不超过50万元;对经营规模大、吸纳人员多的,可适当放宽贷款规模,总额度不超过200万元。
创业担保贷款一般不超过2年,到期确实无法偿还的,经担保机构同意,可展期一次,展期只能在贷款到期前申请,展期期限不超过一年。
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大学生要向大学生创业园服务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申请人为大学生或大学生创业园内的孵化企业(项目);年龄在45岁以下,身体健康、品德良好,诚实守信、无违法乱纪行为;有合法的经营销售手续;有稳定收入和一定自有资金(自有资金不低于30%),并有一定可行性、较为稳定的经营项目;具备还贷能力和按规定提供担保;从事经营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环保、就业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