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陪产假多少天?
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十五日;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九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七日。 增加的费用,由所在单位负担。 所以,如果属于晚婚的情况,那么婚假一共是30天;如果是晚育且剖腹产的话,则产假共计127天!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些假期都是法定的带薪假期!也就是说无论是否领取结婚证都同样享受,只不过待遇标准不一样罢了。例如,对于未领取结婚证的男女员工,在休假期间单位是应当发放基本生活费的。
按照《劳动法》以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辞退劳动者,否则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目前国家层面已经取消了晚婚晚育相关奖励,但是各个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以北京为例,虽然国家层面没有晚婚假了,但《北京市居住登记办法》中规定,符合生育政策的已婚居民可以办理“生育服务证”,持证者除了可享受国家规定假期外还可在产假基础上额外增加60天的假期!而如果在生育前办理《生育服务证》,那么休完假还能再领一笔2500元的生育补贴!不过,这个福利只适用于居住在北京的外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