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慰安妇什么意思?
1945年8月15日,日本天皇宣布无条件投降。按照盟军最高统帅麦克阿瑟的命令,日军必须交出让战后迅速重建所必须的劳动力和资源。在日本投降时,有731和三光等几个特别军事实验设施,关押了约6000名朝鲜半岛人(包括女性)作为“战争赔偿”,交给美国管辖。 他们被送抵美国营区之后不久就开始遭受性暴力。当时在东北的有“旧满洲国”、“新满洲国”和“北满特区的日本人,还有从关内各地抓去的劳工,累计大约七万人被关押。这些人都目睹了发生在身边的可怕罪行。据一个日本军官说,他在1942年至1945年间,至少强奸了300个金发碧眼的荷兰和德国女人,而他的手下也没有几个人没做过这种事的。
一些日本士兵还强迫当地妇女为他们生孩子,或者把刚刚出生的婴儿杀死。许多女俘甚至还没到怀孕的年龄。性暴力不仅发生在日本士兵和朝鲜半岛人之间,也发生在同属亚洲人的马来人和菲律宾人与日本人之间。 面对日本军队的暴行,美国占领当局选择了视而不见。当受害者的代表向占领当局控诉日军的暴行时,他们反而被指控为“煽动情绪”。
直到1946年2月,也就是战争结束后一年,美军才终于承认了这场悲剧的存在。然而,直到那时他们依然对受害者保持沉默——他们拒绝给予这些女性应得的名誉损害补偿,也不允许她们在美国法庭上控告日本的罪犯。由于缺乏足够的证据和在美国的身份不当,这些女性无法在当地起诉日本战犯。 在韩国,人们对于“慰安妇”问题的认识来自日本帝国主义的暴行。1992年,韩国政府最终承认了“慰安妇”问题的存在,并首次向受害者提供了经济援助。
2013年5月,日本政府终于就其侵略历史的这一黑暗角落向韩国人民正式道歉。这距离首例“慰安妇”诉讼案在美国提起诉讼已有近70年时间。 (来源百度百科,有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