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几个法律?
联邦与州都有各自的立法机构,各州有自己的宪法和立法程序(有些州有公民复决权),所以州的立法程序各不一样; 联邦立法程序大致是:提案——立法机关通过——总统批或不予批——法院审是否违反宪法——公布实行; 有的议案要经过两院审议,如征税议案必须经过参议院和国会两院二读三读通过,并需得到总统的批准才能生效。
各州立法程序大致也是:提案——立法机关通过——法院审是否违反宪法——公布实行 对于大多数议案只需要议会通过即可,但一些重要议案也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才能产生。例如,在阿拉斯加州,关于环境问题的议案需要经过选民的特别投票认可才能生效。
虽然州与联邦的立法程序大体一致,但是有些州的立法程序要复杂得多。以纽约州为例,该州的立法程序就有10多道手续。 首先是由一位或几位议员提出议案,经议会表决通过后,提交州长签署颁布。如果州官反对某一法案,他可以拒绝签署,但在一定期限内,他必须使该法成为正式法律,否则该法即自动生效。
除了联邦法和州法规外,还有城市法和乡规民约等,这些法规各有其适用范围,相互之间也不尽协调。
由于美国是一个多元民主社会,不仅立法机构的构成多元化(如国会中不仅有党团,还有特殊利益集团组成的委员会),而且法律的制定也体现了多元化原则,美国的立法过程相对而言是比较灵活和民主的。对于一项立法,不管支持者还是反对者都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影响其最终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