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4个月可以离婚吗?
孕期是可以提出离婚的,但是一般不太建议。 首先孕产期女方是享有特殊保护情况的,《婚姻法》及司法解释都有相关规定; 其次离婚对于孕妇本身造成的精神折磨非常大,孕期本来就是比较脆弱的时期,如果再有不愉快的婚姻生活体验,对母体本身的影响很大; 再者如果孩子已经在孕育中,那也就意味着一个生命的诞生,作为成年人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不可任性选择终止妊娠。若真是遇到无可挽回的婚姻状况,也要考虑对孩子的影响。 如果实在要离,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双方协议离婚未成的情况下,一方想离婚,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般法院会作出判决。但此时如果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话,6个月后还可以重新起诉。所以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不同意离婚的,一般不会判离。
2、如果是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那么法院不会支持男方的请求。 但女方在此种情况下有权拒绝对方离婚的诉求并主张赔偿。
3、如果是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提离职,且没有证据证明女方存在过错的,那么男方属于过错方,女方可以要求男方进行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