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二学位怎么样?
天津大学二学位是法学。为充分发挥我校在工科、管理等方面的综合教学资源优势,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增强其就业竞争能力和适应能力,从2004级学生中开始选修第二学位(专业)(以下简称二学位)。
学校设立选修二学位的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二学位培养工作的全面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担任,成员由教务处、各院(系)主管教学院长(主任)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并安排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各院(系)设二学位专业教学秘书一名。
二学位的教学及学生管理工作按各专业所属院(系)归口管理,各院(系)主管教学院长(主任)为本单位二学位专业管理工作的负责人。
二学位专业的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以原专业的培养方案为基础,不重复开设原专业所包含的课程,教学计划的总学分不低于60学分。
二学位专业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要根据二学位专业的培养目标以及生源状况在原专业教学文件基础上,重新修订、组织论证和审批,并报教务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