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人放贷款赚钱吗?
这行水很深,有人靠这发财,也有人因此破产 以前在银监会监管一个信托公司的时候,接触不少这个案件,简单说几个案例大家就明白了 这属于典型的贷后管理不到位引发的纠纷,出借方把借款方给起诉了,要求还款和利息,同时因为逾期还款把担保人一并告了,要求承担连带责任。
该案最终怎么解决的呢? 借款方和担保方的财务对账之后发现,原来他们共同被出让人骗了!所谓的300万借款,实际上已经偿还了400多万,再加上利息和律师费、诉讼费,一共将近600万! 而这个时候,债权凭证还在出借方手里拿着呢。 这就是诈骗,诈骗罪,要坐牢的。 所以遇到这种案子,首先法院会驳回原告(即出借人)的诉讼请求;其次公安机关会以诈骗罪立案侦查,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然后,当然会追缴赃款返还受害人。
第二种案例: 这是一起借贷合同纠纷,借款人借到钱之后没有按约还款,于是出借人起诉了,要求还款付息。 本案比较有意思的是,虽然借款合同是借款人签署的,收款收据也是借款人出具的,但是借款的实际使用人是案外人。
也就是说,借款人并没有拿到这笔钱,而案外人收到钱之后也没有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支付利息和到期还本。 那么,谁应该来还这笔款项呢? 法院最后判定,实际用款人应当向出借人偿还借款本息,同时认定借款人和出借人之间的合同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驳回出借人的其他诉讼请求。
第三种案例: 还是借贷合同纠纷,出借方把钱打到了借款方账号以后,借款方收到钱马上转手汇给了他人。 这样的操作显然不合常理,所以出借方起诉时一并起诉了该账户的开户行。 开户行被法院判决承担赔偿责任之后,又追偿于开户银行负责人和经办客户经理。
为什么银行的工作人员也要承担责任呢? 因为根据《商业银行法》的规定,从事银行业务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而且银行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客户的资料保密。但本案中,银行工作人员在办理该项业务时,未尽到谨慎的注意义务,严重违反了银行的内部操作流程,从而造成了客户的损失,所以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