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决议怎么写?
为规范我公司的资产管理,及时、完整、准确地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公司的资产状况,保证公司资产的增值和保值,保证公司持续、健康、稳步发展,特对公司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进行清查盘点。
一、评估基准日
公司成立资产评估小组对本公司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xx年9月30日,评估期为20xx年9月25日至20xx年9月30日,在此期间发生的资产增减以账面记载数字为准。
二、资产盘点
对存放在公司本部的所有财产,由公司财务部牵头,组织公司资产管理员、部门、车间相关人员进行盘点。
对存放在公司承建工程项目的财产,由项目经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盘点。对在建工程中已完成的部分,按照实际完成情况,由项目部组织本工程的财产盘点。
三、资产价值确认
1、对盘点后无损坏或遗失的财产按照原值确定其现在的价值。
2、对非正常报废的财产,应当由该财产的使用保管部门写出书面报告,说明财产损失原因,并提供财产受损程度证明。财产丢失的,由财产管理部门说明情况,并应提供证明材料,报经主管经理和公司财务经理审核后确认。
3、对于因资产保管使用部门人员变动引起的财产损失,应当由财产管理部门和有关人员限期作出盘点和赔偿。
4、对正常报废的财产,应当按照《公司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提出评估申请。
5、对财产盘盈的,应报财务部,并经主管经理和财务经理签字后确认财产价值。
四、资产处置
对财产盘亏、报废的,应当按照《公司资产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进行处置。处置报废财产所得的变价收入,应当按照规定上缴财务部,纳入预算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