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可以领养孩子吗?
我国收养法明确规定了: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也就是说男性是可以领养孩子的,只不过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而且领养的孩子也必须是超过四十周岁的女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收养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是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而且精神正常的人;
无重大疾病。有特殊疾病,比方说艾滋病,还不能收养小孩子呢;
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年满三十周岁以下;
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无不正当交易行为。也就是说养儿不是为了挣钱,不图什么回报这种;
生于香港地区的民众欲收养内地子女,需符合《外国人收养法》有关收养人应当具备的抚养教育能力、标准和经济、文化、道德水平等要求,并必须提供由司法部委托香港律师核验的香港身份证影印件(须载有英文姓名及英文签名)或者香港特区入境事务处签发有效的旅行证件。其收养申请,须经内地住地公证机构、认证机构、人民法院公证、认证或者通过内地亲友向人民法院作证证明其收养能力,并提供由民政部委托香港律师核验的香港律师出具的婚姻状况、无子女、有能力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