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人数超标怎么办?
当前我国中小学、幼儿园超常规发展,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比较突出。如果一味压缩儿童自由活动时间或简化精神活动,使儿童长期处于超负荷状态,将使幼儿身心不堪重负,甚至引发各种心理问题。
《国务院关于当前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科学规划幼儿园发展,合理布局幼儿园。在城乡规划建设幼儿园,明确设施配套、幼儿入园、学位配备、师德师风建设等方面的职责分工,确保幼儿园的建设标准、办学标准和管理程序符合要求。在幼儿园布局规划中,既要充分考虑所在地居民幼儿数量及学龄前教育需求,又要兼顾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幼儿家庭承受力。”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提醒,各地在进行公办幼儿园建设时要统筹考虑、科学设计,制定切实可行的建设规划,逐步建立和完善幼儿园布局合理、规模适当、教育设施符合标准、教育质量更高的新型幼儿园体系。
1.要合理划分幼儿入园需求等级。根据生活居住人口数、居民收入水平、家长文化程度、居住区域等基本条件,将幼儿入园需求划分为高、中、低三个等级。坚持就近入园,县(市、区)政府要坚持以县城为中心、以乡镇政府所在地为中心,布局建设幼儿园,特别是要将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成地区性幼儿教育中心,并以此带动提升小区幼儿园的建设水平和办园质量。
2.按照辐射范围合理安排幼儿园规模。有条件的地区,可设有12个班,同时可容纳360名幼儿;一般地段设9个班,可容纳270名幼儿;人口少的地方可设6个班,可容纳180名幼儿。所有幼儿园规模均要达到省定办园基本标准。
3.采取多种形式建设公办幼儿园。有条件的地区,可采取新建、扩建、改建、合并等方式,建设公办幼儿园。经济欠发达地区,可采取收购、捐建、转让、租赁等方式,多渠道建设公办幼儿园。
4.充分利用社区和企事业单位资源办园。农村街道、村组可合理规划,利用当地资源,建设农村幼儿园。所有企事业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民营企业、三资企业等,在保障合理所需前提下,均可办学用。
合理设置幼儿园规模是适应现代婴幼儿教育、改善办园条件、提高保教质量、推进幼教改革的一项重要设施。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幼儿园规模设置问题列入议事日程,合理安排和统一规划,以适应当地经济发展和居民幼儿教育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