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间规范卷上多少?
《住宅设计规范》JGJ368-2015 (国家强制性标准,2015年发布实施) 关于卫生间的条文说明 一、本标准的修订目的是,在总结近年来住宅设计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住宅设计,提高住宅的设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 二、本次修订主要依据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T50353—2013)、《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T50009—2012)和《室外给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等进行修订;
三、本章对原《住宅设计规范》进行了补充和完善。根据居住空间划分原则,将住宅建筑中提供给居住者的房间基本划分为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卫生间等几种类型房间。同时考虑到我国地域辽阔,自然条件千差百异,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尽相同,住宅建设在满足普遍适用原则的同时也应考虑一定的灵活性,故本条对住宅各功能空间的尺寸做了基本原则的规定,以便设计时进行合理的选择与组合,为人们提供舒适方便的室内环境。
四、卫生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设置在距洗衣房较远的位置; 2 当公卫间面积较大时可分隔出浴室,单独设置的浴厕应设门并与卧室及其他房间隔开; 注:单层或低层建筑可不受此限,但必须采取有效的通风措施;
五、卫生间内应设置便器、盥洗盆、洗浴器和照明灯。
六、厕所内的布置形式应与使用习惯相符合并应方便使用。
七、卫生间应通风良好,冬季不应无可靠采暖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