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暂住证怎么续?
一、办理时间 自2016年5月13日起,北京市正式取消居住证(暂住证)续签手续,改为办理居住登记卡,即办理暂住证的手续。 原持《暂住证》的人员,证件在有效期内的可以继续使用;需延长有效的,每延期一年缴纳工本费10元。有效期满后,证件自动失效。
二、办理条件及材料 办理居住登记: 来京人员入住宾馆酒店等旅馆业单位或居住在居民家中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办理登记住宿手续时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的原件并提供复印件;来京人员通过邮寄等方式申报居住登记的,可以不用出示身份证件。
以下情形可免予提交身份证明:
①军人(含武警部队现役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持军官证、士兵证、军人保障卡办理的;
②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
③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是指:
(1)公民在本市范围内购买商品房(含二手住房)并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的;
(2)在本市无房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
①申请人及其配偶名下无本市登记注册的机动车;
②申请人及其配偶名下仅有不超过一辆外地牌照机动车且能提供该车辆在北京年检证明文件或者在用境外人员的临时住宿登记的;
③申请人是租赁房屋居住或者借住在亲友家里的符合本市租房落户条件的。
④投靠子女在京共同生活并且子女属于正常户口的。 办理机构: 全市各派出所都可办理。
三、办理流程
四、办理费用 首次办理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