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p是基金管理人吗?
GP(General Partner,一般合伙人),是基金的组织形式之一,通常由普通合伙人(General Partner,简称GP)和有限合伙人(Limited Partner,简称LP)组成。 就中国目前的情况来说,按照合伙企业的登记事项,普通合伙人共计2个,分别为“北京高信百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天津高信伟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均为1亿元整。有限合伙人共有98个,分别是各只基金的投资者。 也就是说,对于有限合伙企业而言,普通合伙人不仅拥有对公司事务的管理权,而且通过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公司对有限合伙企业进行经营;而有限合伙人则无法直接参与公司事务的管理。换言之,对于有限合伙企业而言,普通合伙人实际上起到了类似公司股东的作用。
作为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有义务保证有限合伙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以及有限合伙人的投资回报。如果有限合伙企业经营不善或存在其他财务风险,导致不能按期偿还债务时,普通合伙人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同时,当有限合伙人转让其持有的有限合伙份额时,普通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