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债由什么机构主承?
1、目前,我国信用评级体系主要包括了5个评级机构: 中诚信、大公国际、上海新世纪、联合资信和鹏元资信; 2、根据《证券法》规定,从事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包括发行人和与发行人有关的当事人或者代理人,以及为证券产品发行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
其中,“有关当事人”是指与证券发行相关的发行人(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人/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而主承销商作为证券发行的相关当事人之一,有义务也有责任对证券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验证;
3、对于企业债而言,由于企业债由企业发行,并且由企业承担还本付息的责任。企业债的主承销商需要对企业进行尽职调查,以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并核查企业发行债券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偿还能力等情况;
4、在募集过程中,企业债主承销商的职责主要是:接受发行人的委托,负责承办企业债券的推销承销工作;协助发行人组织债券的发行,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债券的发行方案; 协助发行人与有关方面就债券的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和发行条件等进行磋商,并向投资者宣传推介债券; 负责债券发行现场的组织和安排; 以及其他相应的服务和支持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