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外阳台怎么赠送?

益康乐益康乐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一、按国家规定,阳台分为外阳台和内阳台 外阳台一般指悬挑在建筑物外的阳台,内阳台是封闭式的阳台。 二、国家没有规定如何算面积 三、开发商为了促销,通常对外阳台都送,对内阳台都不给送或部分给送(内阳台通常是开敞式)! 四、有的开发商对同一个楼盘同一栋楼的不同户型送的也不一样 五、有的小区对外阳台送得多有的甚至全送,但对同样的户型不同的楼层也有的不送 六、所以,你要问清楚你的物业是怎么算面积的,如果只送一半又怎么补偿。最好能找开发商要一个正式的通知书,不要听售楼员一面之词。

七、补充一点,你买房的时候看的是建筑面积,而最终交房时给你计量的是使用面积,这是有差别的,建筑面积除于系数得到的就是使用面积了。其中,公摊建筑面积包括:公共楼梯(含扶手)、公共走廊、公共门厅、电梯间等;套内建筑面积=实用面积+墙体面积+阳台面积。 八、最后祝你早日买到自己称心如意的房子! 关于楼主的问题再补充一下: 一、“阳台”的概念与建筑结构有关,而非居住功能。因此《物权法》中不存在"阳台权属"的专门条款,也没有将建筑规划方案作为“约定俗成”的共有权基础。这实际上为日后产生纠纷埋下了隐患。 也就是说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

二、对于建筑规划方案设计中的“设计变更”行为是否属于有权处分?目前司法实践中存在较大争议,有判例认为,未经规划部门审批的变更合同对双方不具有约束力,开发商无权改变规划设计而擅自进行房屋销售,否则构成欺诈。也有观点认为,虽然未经报批但实际施工的行为违反了行政管理性规范,但不导致合同无效,且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约定应该优先于行政管理办法的规定。

三、按照《合同法》第52条规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等的合同无效。那么,购房者能否依据《合同法》确认此类合同无效呢?答案也是否定的。因为目前我国的商品房买卖交易大多采取开发商先建楼后售房的预售方式,这种预售合同的履行期限往往较长,且涉及到众多业主的合法权益和国家政策的调整,故不能简单地适用普通民事合同的一般规定来界定其效力归属。

四、既然如此,我们是不是可以得出结论说,只要是购房合同中有写明赠送阳台、飘窗等,不管有没有依据,原则上就是合法的。 如果真的有纠纷产生,只能由法院结合具体情况去酌定了。毕竟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和案情有很大的关系。

优质答主

可以赠送,但是不能把整个房间都给别人使用! 你得确定这间房屋不是你的产权,也不是你和你配偶的共有财产(虽然一般没这种情况) 如果是的话就可以直接赠送了,不然只能以买卖的形式进行交易; 如果对方是独立产权人,只是房子比较老无法贷款而已,那就更好办了…… 买下来然后送给别人呗~ 这可真是件简单的事啊——不过前提是你能买到这个房子,而且它确实也是独立产权而不是共同产权或者无产权房哈~ 另外就是,题主想清楚为什么一定要送出去,毕竟这可是永久不可逆转的大事呢……

我来回答
请发表正能量的言论,文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