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产假怎么算?
一、国家规定的产假是怎么计算的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育假的奖励。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如果难产(剖腹产)的,则产假为113天,如果是多胞胎的,每增一胎,则延长产假15天。当然,这98天的基础产假是包含双休日跟节假日的。 二、地方对产假另有规定的,按照当地规定执行 比如,广东省规定,女职工妊娠不满4个月请假分娩的,取消原定产假,给予产假60天加15天产前检查;云南省规定,正常分娩者,给予产假128天,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 而对于晚婚晚育的计划生育津贴,有的地方规定在原基础上增加30天,有的则是增加50天,还有的地区是增加120天,具体可以参照各地的规定。
三、特殊情形下,女性休产假可能涉及延期办理离职手续或者工资扣发的问题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都可以通过协商,对女职工特殊况下的休假作出安排并约定相应的后果。如,劳动者请事假,用人单位不批准而旷工的,用人单位可以扣除其全部工资;劳动者请病假,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等等。 但用人单位不得以停产、减员来对假期工进行罚款和辞退处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