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如何分红?
公司分红,是指公司当年盈余的分配给股东的过程和方式。 《公司法》第35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这里的“红利”不是指利息,而是指依法由公司向股东分配的利润。 需要明确两点:一是公司分红必须基于合法、合理的经营业绩和利润;二是股东分红只能来自于公司的利润分配,而不能将公司的资本公积或盈余公积金转作股本(股东权益)后,再行分配。 一般情况下,股东分红需要履行如下程序:
1.制作财务审计报告,确定可分配利润;
2.根据财务审计报告,由董事会制定详细的分红方案;
3.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同时披露有关信息的书面文件和电子文件;
4.收到股东大会通过分红的决议之后,实施具体的分红方案;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分红事宜进行复核,并出具审核意见书;
6.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并在指定的媒体上进行发布信息披露;
7.将股东大会公告贴于本公司办公室以及证券交易场所;
8.通知债权人,告知其相关的法律风险;
9.通知已转让所有权的股东;
10.在证券交易场所上进行股份出售的操作;
11.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回购完毕的公告;
12.编制会计报表,确认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3.聘请律师事务所对股票的发行与上市过程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企业分红又叫股利分配,是指股份公司对于按照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等将当年的公积金、公益金、未分配利润等企业留成利润的一部分或全部分配给股东的具体方案。包括现金股利分配和股票股利分配两种形式。
公司制企业利润分配顺序:
(一)被没收的财物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公司董事会费、交际费等,应从企业当年实现的利润总额中扣除;
(二)公司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可以用当年实现的利润来弥补。被投资单位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也可用投资收益弥补。
(三)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发50号文)规定,自1994年度起,企业在弥补亏损、提留公积金、公益金之前,不得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四)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或相应机构决议,除章程另有规定者外,按照股东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五)股份制企业当年无利润,不能向股东分配红利。被投资单位当年亏损,不能分红,企业也不能用资本金分红。
(六)股份制企业的股票股利,只是将企业的留存收益账面数转化为股本数,在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时,不能冲减当年度应分配利润。
(七)股份制企业按规定由税后利润核销的,符合税收规定坏账损失、存货损失、固定资产损失,直接冲减利润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