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可以是零股份吗?
可以是这样的。这种情况在现实中也出现过,某个人出资成立了一个公司,但是不想占股(或没有能力出资),于是找了另外一个朋友做“法人”,不占有股权,也不参与实际经营,只负责工商登记时“露脸”。 但在司法实践中,这种情况下一般认定该法人代表与股东之间形成的是代理关系而非职务行为。当法人代表从事了法律或者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之外的行为,如处理属于股东共同决定权限范围的事务、随意处分公司的财产和利益等,则应当认定为侵权行为而不是职务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法人的行为可能带来的风险将由股东来承担。 所以,对于不想投资却只想空手套白狼的股东建议还是三思而后行啊!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也可能会导致企业法人出现零注册资本的情况。就是股东认缴的资本金全部到位,但全体股东约定,企业的营业利润先不分割,全部作为资本金积累,此时虽然法人的银行账户上没有资金,但实际上已经具备偿付能力,这种情形下发生的债务也是要承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