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银行抵押资产能保全吗?
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在外地并难以委托执行,被执行人在外地有未到期的债权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直接到被执行人到期应得债权的所在地执行,并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协助执行。该人民法院应当在接到协助执行书后十五日内向被执行人及其工作单位、银行查询被执行人的收入,协助执行扣留、提取。
该人民法院在协助执行完毕后十五日内将有关查封、扣留、提取的情况以及被执行人收入的实际情况,函告执行法院。如果查询结果为被执行人没有工资来源或者其他收入的,应当在函告中说明。
执行法院在收到协助执行情况函后十五日内无书面异议的,由协助执行的人民法院将已扣留、提取的被执行人的收入转为应偿付的债物解付执行法院;也有异议的,协助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扣留、提取的收入予以保留,双方协商解决或者报共同的上级人民法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