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多元化和股份制?
从形式上来讲二者没有什么区别,都是通过出资方式获得公司股份从而成为公司的股东,但所持股份在公司中的表决权是相等的(除非特殊约定); 但如果从实质上来区分二者,差别就体现了出来: 企业产权是个复杂的问题,简单地说可以分为所有权与经营权两个部分,所有者对企业的权力及义务主要体现在作为所有者的权利和义务上,而经营权则体现在作为管理者的权利和义务上;一般来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为了追求效率的最大化,将企业所有权分割成若干小部分同时上市是一种必然的选择,因为那样可以引入更多的主体进入决策体系,提高决策的效率以及科学性;同样,将企业所有权分割成若干小块分别授权给不同的经营者也是优化管理的必要措施之一,这样既保证了所有者参与决策的权利,又可以对不同部分的经营人员进行监督和激励 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把股权分散化之后引入外部资本和人才是一个非常合理的举措,能够使得企业获得更高的效率和更科学的决策机制;当然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还需要很多制度的保障来确保上述目标的实现,比如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来负责对公司各项业务的监管,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等一系列的规则和程序以及完善的人员选拔制度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