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缺少法律人才吗?
我来做个不太合适的比喻吧,律师就像武林中暗器的高手,是最后一道防线上的高手。 前面一百招,大侠们各自使出浑身解数了,可是到了一百零一招,暗器才是决胜负的招式。
如果没有前面各路的绝招,也就不会有暗器的施展空间;而如果没有暗器的施展,最后胜负已决,损失也是最大的。 所以从这个角度看,中国不缺法律人才,而且各方面的人才都缺。 从社会总体看,大家对法律是一无所知的,这种无知就导致在社会上处理问题的时候,首先想到的就是用暴力解决问题——我不是说你啊,我说的是社会上绝大多数的人,遇到事情第一反应就是“找警察”、“上法院”,或者“找人打你”,至于找到警察、法院以后怎么办,他们也是一清二楚——找关系走后门。 在我办理案件的过程中,我见过最奇葩的一个案子,一个农民种了别人的地,人家来要地,这个农民就说你要让我种地,我就给你下毒,把你毒死了事。结果真的去他家地里下毒了,差点把人毒死。
这种人如果放到日本或是欧洲,早就被精神病学家研究得明明白白,弄个神经病判无罪放了。可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要搞法治,所以就悲剧了,按犯罪处理,这个农民就因为自己的无知,把自己的一生毁了。 还有更离谱的,我办过一个盗窃案,一个老乡偷了我的手机,被我发现了,于是我把他打了一顿,当然,我也被他打了一下。后来他跑了,我被警察教育了两句,回家了。第二天他到派出所自首,说他把手机还给我,请求原谅。你说这案子怎么审? 还有一种情况就更搞笑了,我们当地有个老板,欠别人钱,人家起诉了,在法庭上,老板说自己没钱,但是对方提供的账本显示,他至少有30万的流动资金,因此一审判决他的公司还钱并支付相应的利息。老板不服判决,认为对方造假,并且自己确实一分钱也没有,所以应该改判。
二审过程中,我们发现这个所谓欠债的钱,其实是这个老板和别人合伙做生意亏了的,因此我们的判决自然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可是在判决书下来后,我们却发现每个字的背后都是对司法资源的极大浪费,因为老板之所以不服气,根本原因就是他对法律的不尊重——他在一审过程中,曾三次无故拒不到庭,按照法律规定应当视同撤诉处理,而我们的判决恰恰让他无处遁行。 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说,中国的确不缺法律人才,因为我们每个人都在学习法律的过程当中!